海宁市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中,对规定的11类案件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对拖欠民工工资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一年来,该院为63起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8.59万元,办结多件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使涉及民工和其他困难群众案件的百余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和救助。